• 005253074/2016-00144
  • 郑州市统计局
  • 应急管理
  • 2019-03-21
  • 2019-03-21
郑州市统计局应急管理事项
郑州市统计局应急管理事项

统计局应急管理在郑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韩彦北副局长负责局应急管理工作,局应急办由局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人(正科)组成;局17个处(室)各1名同志、5个二级机构各2名同志共27人组成局救援队。

局应急值班电话:0371-67176787,传真:0371-67176336。值班人员由局机关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担任,采取每月轮流排班的方法,24小时双人值班(局领导带班和值班员值班)。值班人员接到郑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通知或传真,立即向局长或应急管理负责人报告,按郑州市应急办要求和局领导指示开展工作。

1.发生地震灾害时。局应急办成员按分工在办公楼组织紧急疏散,采取跑步喊叫通知方式,通知在局办公楼人员快速通过楼梯安全通道跑出办公楼,统一到距离大型建筑物较远的院内停车场避险。如果发生严重地震灾害有人员伤亡时,按照上级指示行动,进行自救或派出救援队参加全市统一行动。

2.发生火灾事故时。按照《统计局火灾疏散应急管理预案》行动。

3.发生暴雨洪水灾害时。通知大家停止出行,把办公楼地面一层的办公设施和贵重物品转移到二楼以上位置,锁好门窗,局派专人值守,谨防物品丢失被盗。按照上级指示派出救援队参加全市统一行动。

4.发生流行性传染疾病时。采取多种防护手段进行防护,如戴防护口罩,经常流水洗手,禁止到公共场所活动等,如果发现单位有疑似病例,停止其正常上班,令其迅速到医院治疗。其他情况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统一行动。

5.出现游行示威行为时。因为某种未知原因郑州市区发生静坐、游行示威活动时,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局积极采取行动,召开专题会议教育或下发通知,向大家提出要求,禁止围观静坐示威行为,禁止参加任何游行示威活动。对参与非法活动的个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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