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16-00690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综合,应急管理
  • 2016-09-24
  • 2016-09-28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安全保卫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增强全体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制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重大紧急事项,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制订本制度,并适时补充完善。

一、加强安全保卫教育,完善安全保卫措施。每年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防盗、消防、电器等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维护,严格操作规程。

二、本委大门24小时值班。门卫有义务和责任对来往本委院内的人员、车辆进行询问、登记。

三、共同关心安全保卫工作,个人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等),不允许放在办公室内过夜,单位大额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小额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严防外来人员行窃等事故发生。

四、重大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位,认真做好值班保卫工作,遇到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五、下班前必须相互督促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杜绝隐患发生,如因失职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各处室负有保护单位及院内的公物、私人车辆等财产安全的责任,如发生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委办公室,出现严重问题的,相关处室及责任人将进行责任追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