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接到市政府对市发改委《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防空洞安全隐患排查的请示》(郑发改设计[2021]106号文)的批示后,办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紧盯问题、抓紧督导、扎实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摸排隐患
办党组书记、主任周顺杰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明确由工程处牵头,统筹协调,管维中心进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我办于2021年3月10日向各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办直属单位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一是各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从3月10日起至3月30日,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直属单位负责办直属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市人防工程管理维护中心负责督查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形成多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全市的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权责,做到监管全覆盖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就开始着手对早期人防工程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要建立台帐,全面摸清底数;二是要继续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到人的分级管理责任制,各责任单位明确防汛管理专职人员;三是做到汛期资金落实,责任明确,工程监管无死角、无空档。
三、继续完善管理机制,实现人防工程分级分类管理
结合我市早期人防工程现状,持续推进早期人防工程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市、区、街道三级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各单位对存在隐患的工程继续深入开展隐患分类整治排查。一是对工程主体结构变形,已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无利用和修复价值的工程坚决予以尽快报废,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对涉及开发改造地块内的人防工程,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拆除手续,再由拆除单位夯实填埋;三是对工程结构质量尚好,合理改造,使“沉睡”的早期人防工程重新发挥作用;四是对长期封堵情况不明的工程,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结合“郑州市多要素城市地质调查”,对全市地下空洞情况进行探测会诊,及时消除隐患。
四、持续加大资金投入,逐年分批治理隐患人防工程
督促各责任单位对隐患工程能治理的及时治理,对险情较大、一时难以根治的,市人防办统一申请资金进行集中治理。我办继2019-2020年投入1000万元进行中原片区16处早期人防工程加固维修治理后,2021年继续加大投入3000余万元,进行二七、管城和中原片区早期人防工程加固维修,截至目前,已完成对要治理隐患工程的前期勘察工作。接下来,按程序进行设计和施工工作,及早消除隐患。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夯实责任,紧抓落实,整改问题,做好在全市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