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1-00034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应急预案
  • 2021-05-28
  • 2021-05-28
  • 通知
  • 郑建文〔2021〕96号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天气转热、汛期到来,全市已进入未成年人溺水事件的危险期、易发期和高发期。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的通知》(郑防溺办﹝202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方责任

建筑工地防溺水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及时做好汛期预警、检查工作,施工单位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严格做好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防溺水相关防范措施;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建筑工地防溺水安全措施。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建设单位或建设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对建筑工地安全机构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防护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各自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工地及基坑周边的围护管理工作,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同时,各在建项目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具备应急处置措施。

三、强化隐患排查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巡查,重点排查工地范围内可能导致人员溺水的水坑、水池等危险点。如存在闲置的水坑、水池危险点,要立即进行回填;无法回填必须抽干积水,增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的设置密度,加固、加高护栏、围挡等防护措施,全封闭围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工地。各项目的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不定时进行巡逻查看,严禁无关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工地,以防发生意外。

四、严格落实整改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积极开展建筑工地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不定期对各辖区建筑工地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隐患进行抽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施工、监理企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建设、施工单位要及时抽排基坑内的积水,积极消除溺水危险点,并由建设单位及时主动与属地建设管理部门沟通并报备,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日常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在汛期期间,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每周要向市城建局报送一次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周长洪,联系电话:0371-67176526 。

上报邮箱:zac67176526@163.com 。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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