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50255/2022-00026
  • 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
  • 应对情况,复工复产
  • 2022-05-13
  • 2022-05-16
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后全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和保障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后全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和保障供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申领场所码。复工复产的农贸市场要及时登录“郑好办”APP“场所申领”系统申领场所码,张贴在入口处醒目位置。多个入口的农贸市场,每个入口都要单独申领场所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

二、严格市场管理。全市农贸市场要认真执行市场疫情防控“4+2”工作措施,在市场出入口设置专人专岗,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社交距离、每天2次全面清洁消毒、每周1次搬家式大扫除等防控措施。市场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75%。要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在温度适宜时,采取自然通风,或者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市场内须设有宣传广播,循环播报市场疫情防控常识。

三、规范人员管理。各市场要建立市场人员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动向明、好管理。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含保安、保洁人员)、经营商户须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每日均需通过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疫苗接种证明查验后,方可进入市场经营。凡查验结果异常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人员一律不得入场,同时应严格遵守市场、居住地“两点一线”工作模式。市场内管理及从业人员都是疫情防控监督员,应佩戴明显标志,带头遵守各项疫情管控要求,落实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时提醒场内消费者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聚集。

四、从严实施奖惩。对市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督查出现较大漏洞,存在较大防控风险的隐患市场,将纳入年度诚信市场建设“红黑榜”发布黑榜名单,取消规范化管理星级市场评定资格,同时不得纳入各类奖补范围。对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关停整改,对相关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完善应急预案。全市农贸市场要优化完善市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在市场内设置临时隔离区,全面提升市场管理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对出现的红码、黄码人员做到鉴定准确、报备及时、处置科学。

六、保障市场供应。在坚决落实好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农批市场要加强产地对接,加大农副产品供应调度力度,畅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便民点等货源渠道,坚决做到全市农副产品调得进、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不涨价。

七、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发现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发挥优势、补齐短板。要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努力营造属地管理尽职、行业监管尽责、市场自治尽心、市民监督有效的“三尽一有”市场疫情防控氛围,牢牢守住全市市场疫情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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