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3-00023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值班,制度,通知
  • 2023-06-20
  • 2023-06-21
关于印发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机关值班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安排。局机关值班分为工作日值班、双休日值班和法定节假日值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值班人员安排。

(一)工作日白班。由办公室承担,值班电话:67185456。

(二)工作日夜班、双休日白班和夜班。带班工作由县处级领导干部轮流承担。值班工作由局中层正职以下人员按编制序列轮流承担,工作日夜班和双休日夜班值班由男同志承担,双休日白班值班由女同志承担。值班车辆和驾驶员由办公室安排。

(三)法定节假日白班和夜班。带班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由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承担。值班工作由各处(办)按编制序列轮流承担。值班车辆和驾驶员由办公室安排。

二、值班时间和地点。工作日夜班时间为:当日下午下班时间(以市政府下发的作息时间为准)至次日8: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白班时间为当日8:30至当日19:30,晚班时间为当日19:30至次日8:30。县处级领导干部带班应全时在位值守。局机关值班室设在三号楼6楼,值班电话:67977180。值班室配备电话机、传真机、专用电脑、机关人员通讯录和值班人员操作专网系统。

三、值班内容。带班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处理值班期间应急、安全、信访和文电等事项,负责派遣应急车辆。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包括:

(一)保证与市委、市政府等上级单位,区县(市)工信、煤炭部门,局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联络畅通。

(二)坚持值班值守,接听接收电话、传真、信函、电报等发送至我局的各类信息,全面准确记录信息来源及主要内容,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处理。节假日、双休日和工作日夜间负责紧急非涉密公文的运转,对急件要限时领取或送达,注明收到、送达时间及接收人,不得拒收、拖压和丢失。

(三)接到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的信息后,值班人员要做好登记,经了解核实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再按其要求报告有关领导。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传达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领导指示和交办事项。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须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同时一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值班室。

四、值班交接。接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值班室接班,交班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清理室内卫生,将值班情况、待办事项、值班设备等交接清楚,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后,接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人员要妥善安排值班期间休息、就餐、入厕等事项,做到不脱岗、不间断。

五、值班提醒和调整。办公室排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后,通过郑政钉和报箱将值班安排表发送至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因故不能带班,且在人事处请假备案的,人事处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办公室协调下月带班领导顺延替代;未在人事处请假备案的,需自行协调其他县处级领导替代并将协调结果告知办公室。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的,需自行协调局机关其他人员替代并将协调结果告知办公室。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值班工作的要求,法定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经确定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后不能变更。

六、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在处理公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电话时要做到热情周到、态度和蔼、认真细致。值班人员因脱岗、替岗、漏岗或迟报急件及重要信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值班人员对值班涉密信息要严格保密,如有泄露,追究当事人责任。值班电话仅限值班专用,不得因私占用,必须及时接听,确保通讯畅通。

七、督促检查。各处(办)负责人为本处(办)值班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好本处(办)值班工作,及时报送值班人员,并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在岗在位。办公室、人事处、机关纪委人员组成局值班检查小组,对值班情况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八、局属单位值班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带班和值班安排确定后要及时报局办公室,局值班检查小组进行不定期检查。

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发《关于印发委机关值班制度(试行)的通知》(郑工信〔2018〕133号)同时废止。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