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609197/2023-00037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值班制度
  • 2023-08-28
  • 2023-08-28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值班制度

为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安全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一)值班工作由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并实行带班制度,带班领导由局领导担任。

(三)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保障及对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值班安排

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值班的统一安排、上报、发布、记录、存档。每月28日前公布下月值班表。

(一)值班人员。局机关全体正式人员按编制序列轮流值班。

轮流值班人员发生休假、病假、产假、哺乳期、借调、挂职、驻村、外出培训等情况时,应在每月28日前向办公室提供上述情况证明后,可以不参加下月值班。

(二)值班时间。白天值班时间为早8:30至17:30(夏季18:00),夜间值班时间为17:30(夏季18:00)到次日早8:30。

(三)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值班室通讯及其它设备线路畅通、正常运行;非工作日期间,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各类紧急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四)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当面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应在当日值班记录本上详细记录交接班人员姓名、交接班时间以及需要继续办理事项的具体内容与要求。非工作日期间,接班人员应向带班领导报告交接班情况。

(五)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应对值班期间的重要事项、领导指示和处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六)值班的调整变更。因工作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值班安排的,由所在处室负责人报请带班领导同意后,安排人员接替,并及时通知局办公室做好备案工作。

三、带班领导管理

(一)带班领导实行局领导轮流负责制,值班时间为24小时(当日上午8:30至次日8:30)。

(二)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各类事件处理,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按主要领导指示认真处理。

(三)带班领导负责当天值班人员的管理、协调、交接。

四、值班人员管理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做好值班记录,对每件事情的办理过程、进度、办结程度都要详细记载,形成《值班日志》,对需马上办理的事情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当班人离岗前要向接班人交代清楚需办理事项和应注意的问题;接班人到岗后要认真查看上一班《值班日志》所记录的情况,对没有办完的事项继续进行处理。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值班电话、传真的记录、收签、紧急信息报送等事宜。工作日及时报局办公室处理,非工作日及时呈送带班领导阅示,并按领导批示意见快速办理。

(四)值班人员无故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务需保持值班室的干净整洁。

(五)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并妥善处理。

五、值班补助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对值班工作有关规定,对值班人员发放值班补助。

六、值班保障

(一)值班室配备电视、计算机、传真、电话、打印机、记录本、签字笔等办公用品。

(二)值班室被褥统一存放、专人负责。

(三)保障带班领导休息用品。

(四)发放值班补助后,值班人员用餐不再统一保障。

七、值班责任

(一)一般情况下,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负全责,因接班时应转交事项未转交、转移电话不在岗造成电话记录、传真报送不及时或被上级查实不在岗等情形,由当值值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二)私自调换值班或不在办公室备案的,发生责任问题时由值班表中登记人员承担责任。

(三)无人接班时应请示带班领导后再行处理,造成责任问题时,交班者承担一定责任,接班者承担主要责任。

(四)责任追究。无故不值班、没按时值班、值班期间没处理好应处理的工作等,应说明理由。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督导讲评

(一)处室领导自查。处室(单位)负责人要主动加强本部门(单位)值班情况的检查,带班领导对当日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办公室随机抽查。局办公室对值班落实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对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和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每月通报情况。每月月初通报上月值班情况,对责任落实、事件处理得当的予以表扬,对发生问题、引发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

九、其他

(一)重大事件值班,另行安排。

(二)局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党政正职工作八小时之外时间,移动电话要保持畅通,确保紧急预案启动时通讯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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