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24-00021
  • 郑州市商务局
  • 应急预案
  • 2024-04-24
  • 2024-04-24
郑州市商务局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持续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落实应急管理部评估督导报告整改工作要求,守牢防汛金标准,强化底线思维,树起极限思维,守牢防汛金标准,强化底线思维,树起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周期加强防汛应急管理,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郑州市防汛应急预案(2023版)》、《值班值守和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郑州市商贸流通领域防汛抗洪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务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商贸企业开展防范洪涝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底线,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实行防汛救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细化商务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的防汛救灾职责,压紧压实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领导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科学处理与相关部门、近期与远期等关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做到服从大局,听从指挥。

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部门预警、率先响应,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市商务局成立防汛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商贸相关企业开展防汛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王保来

副组长:张延廷  秦振兴  李迎春

各区县(市)商务局局长、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应急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联系防汛抗旱相关工作,秦振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防汛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指导督查组、应急保障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应急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秦振兴兼任。

2.2 领导小组职责

2.2.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单位及重点企业防汛工作,提出防暴雨灾害工作计划;研究和报告本单位及企业防汛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相关企业开展防汛各项工作。

2.2.2参加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的防汛相关会议。

2.2.3决定是否启动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防汛相关工作情况。

2.2.4指导和协调灾后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相关对口力量对受灾企业进行恢复指导。

2.2.5各处室负责人在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指挥下,组织本处(室)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各司其职,开展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 牵头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对接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局属单位防汛工作

2.3.2 传达上级关于防汛工作部署,统筹开展各项工作。

2.3.3 及时掌握统计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和灾情信息等,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4 防汛工作组主要职责

2.4.1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副职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安全应急管理处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部门的暴雨预警信息,汇总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向企业传达暴雨预警信息及最新动态信息;负责筹备领导小组防汛办公会议,起草、印发有关防汛工作文件、通知;安排好人员值班、物资准备、车辆保障等后勤综合保障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防汛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2.4.2指导督查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副职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安全应急管理处、局16个安全生产督导组组成。

职责:根据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事故或险情应急指令,及时制定下发通知方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范因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灾害及各类次生灾害,迅速查明态势,确定应急处置方案,并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收集、统计相关企业应急物资准备落实情况,统计重点企业灾后损失及恢复生产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协调、帮助重点企业解决防汛及灾后恢复过程存在的问题、困难。

2.4.3应急保障组:组长由分管物资储备保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运行处、商贸处组成。

职责:准确掌握局本级及各区县(市)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库存情况,以及省级以上代储在本地的救灾物资数质量情况;根据灾害风险预警,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区提前协调调拨救灾物资;根据上级或应急管理部门的决策或指令,按照规定流程实施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发放,并及时统计报送救灾物资库存补充计划。

3.灾害风险评估

3.1 地形水文天候

郑州西依中岳嵩山,北临黄河,东南接黄淮海大平原,处于之间的过渡地带,地形基本由西南向东北倾斜,由山区、丘陵过渡到平原,呈阶梯状降低。

郑州市水系属黄河和淮河两大水系。城区河流基本都属于淮河支流贾鲁河水系,包括贾鲁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索须河(索河、须河)、贾鲁支河、金水河、东风渠、熊耳河、七里河(十八里河、十七里河)、潮河、魏河等支流。

郑州市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冷暖适中,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多风,夏季炎热、多阵性降雨,秋季干旱,冬季干燥、寒冷、降水稀少。年平均气温14.3℃,7月最热,平均气温27.3℃,1月最冷,平均气温-0.2℃。郑州市区夏季由于强盛的季风控制,高温、高湿雨量集中,降水量为290~390mm,占全年总雨量的45~60%,而冬季受干冷的大陆性气团控制,空气干燥,雨雪稀少,降水量只有20~33mm,占全年降水量的3~5%。

3.2 汛情及影响

春季降雨很少,有时秋季会出现连阴雨。降水量不仅年内分布不均,年际变化也较大。汛期降雨的过分集中导致城市雨水危害加剧,内涝灾害频发,市区部分地区和路段雨季经常出现积水现象,造成交通阻断,市民出行困难,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位于低洼地带的商贸企业、商业体的地下空间设施等,受汛情影响,可能遭受水淹造成建筑设施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故障,发生货物损失、设施设备损失、人员伤亡等。

4 应急准备

4.1 组织准备

市商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指导督查组、应急保障组,各相关业务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先期准备工作。

局16个安全生产督导组,按照分包联系片区分工,对16个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商贸行业企业防汛准备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入汛后,局办公室、值班室、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防汛关键期必须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遇到灾害紧急期必须进入责任岗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4.2 设施准备

指导和监督商贸企业对各类防汛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确保防汛工程设施安全有效。汛前组织对商贸企业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度汛隐患。

4.3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以责任制、体制机制、工程设施、预案演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转移等方面为重点,按照商贸企业自查、商务部门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防汛风险辨识管控,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任务、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及时消除防汛风险隐患。

4.4 应急预案准备

市商务局修订《防汛应急预案》,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结合辖区行业管辖实际,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落实“一企一案”的要求,督促指导辖区主要商贸流通企业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4.5 队伍准备

市县两级商务部门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对商贸行业防汛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商贸流通企业结合实际,按照需求建立专职(兼职)防汛力量,积极参加防汛抢险救援救灾。

4.6 物资准备

商贸流通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建议配备锹、镐、沙袋(编织袋)、挡水板、救生衣、救生圈、照明设备、发电机组、排涝设备、帐篷、雨衣、应急包等。配备数量由各商贸流通企业按需确定。

商务部门负责对商贸流通企业物资、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7 宣传培训演练

汛前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避险科普教育活动,全面、多次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中针对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信息处置、应急预案衔接、应急力量调动、部门应急协调、应急抢险救援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分析,优化应急预案。

商务主管部门、商贸流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汛专题培训。商贸流通企业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

5 预警与报告

5.1 预警

5.1.1 预警发布

市商务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市防指下达的防汛通知及时向商贸行业重点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发布预警,部署防汛工作措施。预警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预警级别。

5.1.2 变更与解除

当情况发生变化证明暴雨灾害可能发生增强、降低或消失时,领导小组可根据市防指的通知,对原发布的预警信息予以变更(提高、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

5.2 报告

全市商务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商务局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暴雨灾情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

6 应急响应

参照《郑州市防汛应急预案》,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一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二级、三级,四级为最低级别响应。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6.1 四级响应行动

市防指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市商务局响应措施:

(1)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防汛指示精神,部署安排防汛工作任务,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2)加强与市防指、市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注意汛情,及时上传下达,通知并指导各重点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准备。

(3)督查企业上报防汛自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准备处理各种应急情况。

(4)按照市防指相关要求,局办公室、安全应急管理处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6.2 三级响应行动

市防指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市商务局在四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局领导到岗值班,协调指挥防汛工作,局机关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企业和直属单位上报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表。

(2)综合协调组、应急保障组、指导督查组,三个防汛工作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指导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市防指的通知要求,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开展防汛应对工作。

(4)密切关注最新气象预报和动态消息,及时向重点企业发布暴雨信息及注意事项,开展宣传工作,加强上下沟通联系,搞好协防工作。

(5)做好最新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统计报表,与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相关责任人员在岗在位,根据上级或应急管理部门的储备救灾物资动用决策指令,及时开展救灾物资拨付工作。

(6)落实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预警监测日报制度,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要商品动态监测力度,沟通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组织供应,及时组织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7)建立信息日报制度,通知各重点企业、局直属单位定时向市商务局报告本企业防汛进展情况,利用信息平台及时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同时按照市防指工作要求,每日按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6.3 二级响应行动

市防指启动防汛二级应急响应,市商务局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局领导进驻市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

(2)通知各重点企业停止一切室外生产作业,做好一切防汛工作准备,工作人员全部撤离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资产出租场所人员的安全管理。

(3)发现险情及时排除,无法排除的险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做好防范工作。

(4)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做好防暴雨和应对停电、停水及发生内涝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防汛工作有效开展。

(5)通知重点企业和直属各单位及时上报本单位防汛进展情况,准确掌握灾情动态。

(6)按照市防指工作要求,每日按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6.4 一级响应行动

市防指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市商务局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局领导进驻市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

(2)加强指挥领导。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指挥部署和督促检查防汛和应急救援工作,深入基层、靠前指挥、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确保上级领导的决策部署和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通讯联络。强化局防汛值班力量,加强通讯联络,保持与相关重点企业和直属各单位工作对接,及时准确掌握各种动态信息,督查各项防汛和险情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4)在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综合协调组、应急保障组、指导督查组根据防汛应急需要,深入基层开展各项工作。

(5)在防汛救灾过程中如遇各类次生灾害,如成品油泄漏、商贸企业房屋垮塌、资产被淹等次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6)通知重点商贸企业和局属各单位定时向市商务局报告本单位防汛进展情况,及时掌握灾情动态。

(7)按照市防指工作要求,每日按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7 应急保供工作

有效应对灾害天气等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做好我市防汛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按照市防汛指挥部要求,多措并举保障汛期全市市场供应,协调指导灾区加强市场供给,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保持物价稳定,保障受灾群众生活需求。

成立防汛应急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局长王保来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工信局、郑州红十字会等9家单位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做好专班日常工作。市商务局要根据内部分工,建立内部保供工作机制。

汛期常态情况下,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关注天气预报情况,做好防汛应急响应适时启动各项准备,在各自岗位上应急值守。根据防指要求启动防汛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相对集中办公,各专班主要负责人在市防汛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

7.1 建设市场监测预警机制 

根据肉蛋菜价格异常波动的幅度、波及的范围,将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分为三级:

7.1.1 三级预警

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30%以上,品种范围较小,市场秩序出现混乱迹象,市民集中购买,社会经济活动受到一定影响,如不加以控制有可能继续发展的情形。

7.1.2 二级预警

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50%以上,品种范围较大,市场秩序开始混乱,人们的购买心理发生明显变化,出现集中购买,社会经济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情形,如不加以控制有可能继续恶化的情形。

7.1.3 一级预警

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100%以上,品种范围较大,市场秩序混乱,人们产生恐慌心理,出现集中抢购,社会经济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如不加以控制将严重恶化的情形。

7.2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7.2.1 强化市场监测

加强对郑州市肉蛋菜市场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实行日报制度,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市联席会议报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7.2.2 加强舆论引导

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稳定民心。 

7.2.3 做好市场保供

督促生产企业、供应商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加大政府应急储备力度,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启动政府临时投放工作。

7.2.4 加大调控力度

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必要时实施政府干预手段,采取限量限价措施,在重点地区对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7.3 保供工作措施

7.3.1 强化资金保障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落实紧急状态下肉蛋菜的应急征购、加工、运输和投放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做好市场供应应急事项相关费用审核拨付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市级财政合理补助。

7.3.2 保障物流畅通

建立肉蛋菜应急供应和运输网络,设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绿色通道”,要求各高速路口、城区和乡镇不得乱设关卡,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7.3.3 维护市场秩序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8 应急结束及灾后工作

根据市气象部门和市防指解除暴雨应急响应的指示,由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宣布终止防汛应急响应工作。

8.1 灾后恢复

信号解除后,迅速转入灾后恢复阶段,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善后具体事宜,指导企业有组织地开展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8.2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保障灾后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组织供应,按照应急保供工作预案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8.3 灾后隐患排查治理

指导企业开展暴雨过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重点企业应先排险后复产,防止发生山体滑坡和成品油泄漏、房屋坍塌、水淹、爆炸、触电等事故。对建(构)筑物、设备设施、供配电线路要进行认真检查,生产设备启动前须经严格检查并予以确认,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8.4 灾后安全管理

强化在灾后现场清理、设备设施修复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电气设备维修、设备吊装、临时用电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8.5 灾情损失核查统计

指导商贸企业做好暴雨灾情损失核实与统计,报市商务局汇总,需要上报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应急预案由郑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9.2 实施时间

本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