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项目部:
现将《郑州市园林局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4月21日
郑州市园林局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属地管理的原则,深刻汲取“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严格落实“123”“321”工作要求,守牢防汛金标准,强化底线思维,树起极限思维,前置防范应对关口,加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工作,完善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到位迎战,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1.2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提高局系统防汛抢险应急能力,保证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灾害发生时公园广场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园林绿化建设成果,结合局系统工作特点,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郑州市防汛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系统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和应急管理。
2 防汛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郑州市园林局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领导、组织及协调局系统防汛应急工作。
指挥长对全局防汛工作负总责;常务副指挥长负责协助指挥长开展指挥调度工作;副指挥长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及工程项目的防汛督导检查指导工作,并对分管联系单位和工程项目防汛工作负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公园广场管理处,张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 员:局机关副县级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项目部经理及其工程部长。
2.2 ABC调度指挥应急值守专班
指挥部建立ABC调度指挥应急值守专班,指挥部主要组成人员之间实行ABC角工作补位制度。各主要成员要明确自身职责,汛期时需出差、外出参会等要及时向补位领导开展工作对接,确保关键时刻领导指挥调度在岗在位。
2.3 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所属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和生态廊道防汛工作;负责配合做好贾鲁河西流湖公园段、雕塑公园段安全度汛工作;负责督促指导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和省工人文化宫在上游水库泄洪或贾鲁河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时,开展西流湖公园和雕塑公园内游客疏散转移工作。
2.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公园广场管理处)
2.4.1 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执行指挥部的决定。
2.4.2 负责汛情预警的响应和解除工作。
2.4.3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单位、各项目部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
2.4.4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局系统防汛应急预案、检查防汛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2.4.5 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项目部做好日常防汛工作的计划、演练、落实。
2.4.6 负责防汛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2.4.7 组织实施对各单位防汛工作的考核和表彰。
2.4.8 负责局属公园广场的防汛督导检查,指导贾鲁河西流湖公园段和雕塑公园段做好安全度汛和游客疏散转移工作。
2.5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5.1 办公室:负责做好局机关办公场所的防汛工作,负责安排值班室通知局领导根据不同应急响应开展防汛督导检查和防汛值班,制定防汛值班表,储备防汛物资,协调防汛工作车辆。
2.5.2 城市绿化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所属道路绿化管养单位、各项目部做好日常防汛工作的计划、演练、落实,并督促做好灾后的秩序恢复和重建工作。
2.5.3 财务审计处:负责做好防汛物资、防汛组织、应急抢险所需资金的统筹保障工作,及时收集、核实、上报各单位灾害损失情况,落实恢复重建所需经费。
2.5.4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动员组织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投身到防汛抢险一线,开展志愿服务。
2.5.5 直属机关纪委:负责对局系统日常防汛准备、灾害发生时、灾害发生后及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工作失职等行为予以追责。
2.5.6 规划建设管理处:把好园林绿化建设设计方案审查关,完善防汛排涝设施规划设计,牵头负责园林绿化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的编制和相关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
2.5.7 人事处:组织对局系统防汛抢险和灾后重建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2.5.8 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落实上级对防汛工作的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项目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应急抢险队伍,开展防汛演练,储备更新防汛物资,积极落实汛前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或本单位实际情况,接收并启动应急响应,适时组织防汛抢险,及时疏散人员,扎实开展防汛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3 汛前准备
3.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健全完善防汛抗旱机制体制,调整充实各级防汛力量,优化指挥调度以及相关机构职能,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夯实重点部位防汛职责,分级落实河道湖体、山坡山体、人防工程、在建项目、易集水区域、危险房屋、危险品仓库等重点区域防汛负责人。
3.2预案准备
按照“一单位一案”的工作要求和防汛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防汛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整改措施和应对办法,健全完善防汛专项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3 隐患排查
要持续加强行洪河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园区易涝点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督查等方式,加强防汛风险辨识管控,建立“隐患、任务、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及时消除防汛隐患。
3.4 队伍准备
各单位、各项目部要成立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其中:郑州市园林绿化发展中心不少于30人,其他各单位不少于20人,各项目部不少于10人。防汛队伍由各单位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防汛抢险救援。必要时由局防汛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3.5 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原则,结合本单位应急抢险和防汛任务,有针对性地准备好麻袋、木桩、铁丝、电锯、油料、车辆、冲锋舟等各类物资工具,做到随要随到,并及时对应急物资、通讯设备器材等进行调试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应急抢险和城市防汛需要。防汛物资应于每年4月15日前准备完成。
3.6 培训准备
各单位要根据党政领导调整实际,及时组织防汛行政首长专题培训,特别要加大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帮助新任防汛负责人尽快熟悉掌握责任区风险隐患、应急预案和应对组织、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业务。同时,要结合园林行业特点,逐级对本系统从事防汛业务工作的人员进行轮训,提高行业工作人员的防汛业务能力和水平。
3.7演练准备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围绕预报预警、山洪地质灾害、河湖防汛、园区排水、重要基础设施保安等,突出常态化应急疏散、紧急避险、信息报告等项目,在每年4月30日之前至少完成一次防汛实战性演练,积累经验做到抢早抢小。
3.8 宣传准备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洪涝干旱灾害科普宣传,推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暴雨洪涝灾害多发频发的重点区域设立宣传栏,提升宣传实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对接协调,认真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完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防汛应急工作。
3.9 资金准备
各单位防汛应急指挥机构日常运转和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保障等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局财务审计处协调市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4 预警及响应
4.1汛情预警级别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
4.2预警响应发布
市园林局防汛指挥部及时转发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气象部门、水利部门等发布的预警响应信息。
4.3预警响应和解除
4.3.1 全市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启动和结束,市园林局防汛指挥部遵照执行市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解除,并转发至局属各单位、项目部执行。
4.3.2 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可直接接收预警发布部门的预警信息,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行动,启动应急响应及响应解除及时上报局防汛指挥部。
4.4 四级应急响应
4.4.1 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应急值班与日常值班合并执行,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人员要及时接收掌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最新动态信息,并向带班领导汇报。各单位、各项目部实行24小时值班和分管领导带班制度。
4.4.2 加强公园(游园)和廊道内绿化带、行道树的巡视看管工作,疏散劝导游人,远离危险区域,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排水口的影响。
4.4.3 加强对排水防涝设施、工地、线路等区域部位检查,对于树木倒伏、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和告知牌,并组织抢险队伍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险情区域,加强巡查值守;对于暂时无法完成抢险的,除设置警戒线和告知牌外,要有专人看守,防止游客靠近。
4.4.4 利用园区广播、大型显示屏等及时滚动播报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4.4.5 统计、核实受灾情况报局防办,由局防办报市防办。
4.4.6 有突发灾情险情时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局防办。
4.4.7 局属单位每日16时前向局防办报告工作动态,局防办每日17时向市防办报告工作动态。工作动态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受灾情况、下一步预采取措施等。
4.5三级应急响应
在四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活动:
4.5.1 指挥部副指挥长带班,局领导到所联系的局属单位和项目进行督导检查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4.5.2 各单位组织抢险队伍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可能出险的区域,加强巡查值守。
4.5.3 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人民公园、紫荆山公园、西流湖公园)、省工人文化宫(雕塑公园)及时关闭沿河公园管辖范围内河道两岸人行步道,清空相关人员。
4.5.4 按照上级要求暂停大型群众性活动。
4.5.5 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郑州植物园、郑州市动物园等有水体的单位要将水位排放至低位,增加库容。
4.5.6 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中草药植物公园)、郑州市动物园(犬只收容站)提前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工作,并根据公园当地镇政府要求随时撤离。
4.5.7 局属单位每日16时前向局防办报告工作动态,局防办每日17时向市防办报告工作动态。工作动态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受灾情况、下一步预采取措施等。
4.6二级应急响应
在三级应急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下活动:
4.6.1 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带班,局领导到所联系的局属单位和项目部进行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做好重点部位巡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协助解决分包单位实际困难。局机关办公室、城市绿化处、公园广场管理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机关纪委等处室负责人留守局防办,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协调指导工作。
4.6.2 关闭园区,游乐设施全部停止运营,各项目部在建工程停止施工。
4.6.3 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中草药植物公园)、郑州市动物园(犬只收容站)启动人员撤离工作,除必要人员在位,其他人员撤离。
4.6.4 局属各单位临时建筑、简易工棚内人员全部撤离。
4.6.5 局属单位每日6时、16时前向局防办报告工作动态;局防办每日7时、17时向市防办报告工作动态。工作动态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受灾情况、下一步预采取措施等。
4.7 一级应急响应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开展以下工作:
4.7.1 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带班,局领导到所联系的局属单位和项目部进行全面指挥协调,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留守局防办。
4.7.2 局分管防汛领导参加全市联排联调专班,在市水利局24小时集中办公,负责贾鲁河联合调度工作;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和省工人文化宫要配合水利、城管等部门做好贾鲁河安全度汛工作。
4.7.3 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项目部工程部长24小时在岗在位。
4.7.4 局属单位每日6时、10时、16时前向局防办报告工作动态;局防办每日7时、11时、17时向市防办报告工作动态。工作动态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受灾情况、下一步预采取措施等。
5 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处理好快与准的关系,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有重大突发灾情险情时要立即处置,同时在10分钟内报告局防办,局防办在10分钟内向市防办报告。紧急情况可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并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相关情况。后续根据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进行续报,直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险情灾情要一事一报、及时报告,杜绝在其他信息中一并上报。
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不全时,应先报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等概要情况,待核实或完成信息比对后再补报,不得以身份信息不全、需进一步核实等理由迟报瞒报。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单位要在2日内将总结报送局防办。
6 善后工作
6.1 调查评估
较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各单位组织人员对防汛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并要积极对洪涝灾害处置进行复盘,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6.2 恢复重建
各单位组织人员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情况、人员伤情、征用物资、重建能力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保障。
7 附则
7.1奖励与惩罚
对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由局党组或局防汛指挥部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7.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郑州市园林局防汛应急预案》(郑园林〔2024〕2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