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期间,我市气温逐渐升高,降水量偏少,光照充足,地表失墒快,草木刚萌发,覆盖度低,林下落叶和枯枝等可燃物堆积大且干燥,极易燃烧、极易蔓延,入春以来,农事用火增多,增加了农林交界处的森林火险隐患,为遏制因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LED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平台高频次播发森林火灾警示教育片和宣传提示语,提高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深入社区、农村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讲授森林防火知识,避免因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二、加强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结合农业森林火灾易发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账,确保隐患及时清零;要指导镇、村属地对承包在农林交界处农户要按照重点人员管理,逐户通告火险、严防烧荒、 烧秸秆、燎地边等行为;市农业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和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利用好蓝天卫士平台,加强巡查巡护,确保对林缘地带、农林交错区的火情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市农业农村局暗访检查组将随机开展暗访检查,对检查情况总结通报。
三、加强值班值守
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森林火灾报告要有火必报,扑报同步,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调度指挥精确、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