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 (豫财农综﹝2022﹞35号)
中牟县247万元、巩义市991万元、
荥阳市125万元、新密市852万元、
新郑市175万元、登封市30万元、
航空港区1058万元,
以上省级资金共计3478万元。
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区县(市)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合计 | 3478 | 3478 |
中牟县 | 247 | 247 |
巩义市 | 991 | 991 |
荥阳市 | 125 | 125 |
新密市 | 852 | 852 |
新郑市 | 175 | 175 |
登封市 | 30 | 30 |
航空港区 | 1058 | 1058 |
三、监督电话
郑州市财政局67180636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乡村振兴局) 671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