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科院、气象局、海洋局、测绘地信局办公室(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对“十三五”时期生态保护红线工作重点任务的安排部署,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了《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印送你部门,请按照本工作方案的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共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环境保护部联系人:张哲、张文国
电话: 66103047 、 66556309
传真: 66103049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徐卫华
电话: 68501597
传真: 68501657
附件: 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