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制定了《郑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规定(试行)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