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开发区、区县(市)空气质量考核及生态补偿情况
(一)考核排名
第一组考核排名情况为(从好到差):航空港区、高新区、中原区、郑东新区、经开区、管城区、上街区、二七区、金水区、惠济区。
第二组考核排名情况为(从好到差):中牟县、登封市、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巩义市。
(二)生态补偿支偿情况
11月份,全市13个开发区、区县(市)共需支偿1392.32万元,支偿资金依次为:高新区4.47万元、经开区16.33万元、登封市23.67万元、郑东新区28.3万元、二七区57.6万元、中原区62.26万元、新密市66.29万元、管城区111.63万元、上街区131.72万元、金水区156.14万元、荥阳市210.51万元、巩义市255.5万元、惠济区267.9万元。
二、城乡结合部空气质量考核及奖惩情况
(一)考核排名
城乡结合部乡(镇)办考核排名前3位的乡(镇)办(从好到差)依次为:惠济区花园口镇、中牟县广惠街办事处、金水区杨金路办事处;
考核排名后5位的乡(镇)办(从好到差)依次为:荥阳市广武镇、荥阳市城关乡、经开区潮河办事处、荥阳市金寨回族乡、荥阳市汜水镇。
(二)周奖惩汇总情况
11月份,综合各乡(镇)办周奖惩汇总情况,实施财政奖励的为:二七区长江路办事处20万元,惠济区花园口镇110万元,荥阳市贾峪镇10万元,中牟县广惠街办事处70万元、郑庵镇20万元、黄店镇10万元;
实施财政扣款的为:经开区潮河办事处25万元、祥云办事处20万元、前程办事处5万元,荥阳市金寨回族乡95万元、汜水镇90万元、城关乡40万元、广武镇35万元、乔楼镇5万元,巩义市米河镇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