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3-0004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污染防治
  • 2023-03-31
  • 2023-03-31
郑州市2023年2月份空气质量考核及生态补偿情况

一、各开发区、区县(市)空气质量考核及生态补偿情况

(一)考核排名

第一组考核排名情况为(从好到差):郑东新区、航空港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中原区、高新区、经开区、惠济区、上街区

第二组考核排名情况为(从好到差):登封市、中牟县、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巩义市。

(二)生态补偿支偿情况

2月份,全市13个开发区区县(市)共需支偿2285.47万元支偿资金依次为:巩义市796.42万元、荥阳市343.63万元、惠济区244.61万元、登封市183.04万元、中牟县180.08万元、新密市168.42万元、上街区166.41万元、新郑市134.38万元、中原区50.15万元、管城区7.35万元、高新区3.93万元、金水区3.6万元、郑东新区3.45万元。

二、城乡结合部空气质量考核及奖惩情况

考核排名

城乡结合部乡(镇)办考核排名前3位乡(镇)办(从好到差)依次为:中牟县刘集镇、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金水区杨金路办事处;

考核排名后5位乡(镇)办(从好到差)依次为:荥阳市金寨回族乡、荥阳市汜水镇、二七区金水源办事处、管城区南曹办事处、荥阳市王村镇。

(二)周奖惩汇总情况

2月份,综合乡(镇)办周奖惩汇总情况,实施财政奖励的为金水区杨金路办事处60万元,惠济区花园口镇20万元、大河路办事处10万元,郑东新区圃田乡30万元、杨桥办事处10万元,荥阳市高山镇20万元、贾峪镇30万元,中牟县刘集镇30万元,巩义市米河镇10万元;

实施财政扣款为:二七区长江路办事处55万元、金水源办事处35万元,管城区南曹办事处25万元、金岱办事处20万元,经开区京航办事处10万元,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20万元,荥阳市汜水镇65万元、金寨回族乡50万元、王村镇10万元、豫龙镇5万元,新密市白寨镇20万元,新郑市郭店镇10万元、薛店镇5万元,中牟县郑庵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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