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城管局:
按照《关于印发郑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与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郑环专班攻坚办〔2025〕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上半年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一、2026年上半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
(一)区县(市)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
2026年上半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由好到差的顺序依次为:登封市、巩义市、新密市、新郑市、惠济区、中原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城区、二七区、上街区、郑东新区、金水区、荥阳市、中牟新区,评价详细情况详见附件1。
(二)建成区河流河道管理部门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
2026年上半年,10条建成区河流16个河段地表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较好的3个依次为:东风渠三全路北(市水利局)、贾鲁河郑开大道(市水利局)、索须河入贾鲁河处(市水利局);由差到好较差的3个依次为:熊耳河中州大道桥(市城管局)、金水河中州大道桥(市城管局)、金水河入东风渠处(郑东新区),评价详细情况详见附件2。
二、结果运用
对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且不存在均值不达标断面的巩义市、新密市,予以通报表扬,并视情况在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倾斜。
对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且均值存在不达标断面的中牟新区、荥阳市、金水区,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府水污染防治分管负责同志实施约谈。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