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市航海东路等十二条道路再生水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市航海东路等十二条道路再生水管网工程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北三环(中州大道-龙湖内环路)、龙湖外环路(北三环-国基路)、龙湖外环路(龙沄路-魏河)、魏河(龙湖中环路-龙湖外环路)、龙湖内环路(北三环-龙源东九街)、国基路(中州大道-龙湖内环路)、龙湖2号进水渠(龙湖内环路-龙湖外环路)、育翔路(龙湖内环路-龙湖外环路)、金水区渠西路(北三环-文劳路)、国基路(金杯路-文化路)、(花园路-中州大道)、丰庆路(绿荫公园-青少年公园)、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机场高速公路-启明西街)等十二条道路路段 |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郑州市航海东路等十二条道路再生水管网工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管城区等,再生水主管长度32.07公里,再生水支管长度4.78公里,配套建设取水工程等5项再生水微管网及再生水智能取水栓设施33台。位于金水区范围内的再生水管线主管长度为12.1km,支管长度为1.907km;位于郑东新区范围内的再生水管线主管长度为18.57km,支管长度为2.778km;位于管城区范围内的再生水管线主管长度为1.4km,支管长度为0.09km。主要沿北三环、龙湖外环路、龙湖内环路、国基路、育翔路、渠西路、丰庆路、东风路、天明路、航海东路等道路敷设。项目主要为管线所在区域提供园林绿化、道路浇洒、公厕、车辆冲洗等城市杂用水,项目总投资10103.85万元,环保投资为833万元,占总投资的8.24%。 | 1、施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工地食宿,不设临时施工营地,利用沿线公共厕所设施;车辆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泥浆水经沉淀池、泥浆净化回收系统、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试压水采用自来水,水质清洁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工地设置密闭围挡、防溢流底座,喷雾、洒水降尘;②土石开挖和转运沿途采用湿法作业,减少降尘;③施工堆放物料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④施工道路硬化处理,及时清理地面积尘;⑤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减速行驶、清洗车轮等;⑥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采用外购的成品混凝土,密闭罐车运输;⑦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机械设备、车辆定期检修、保养,选用优质燃料,安装尾气净化器等;使用新能源或满足最新要求的机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或消声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送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就近送至市政垃圾收集站点;剥离的表土及开挖土石方用于回填、土地平整;泥浆经沉淀池、泥浆净化回收系统、板框压滤机脱水后泥饼和剩余土石方外运航空港区北部弃土场置。(5)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操作制度;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管线破坏的灌溉渠道填方段或田坎,种植植物护坡。 2、营运期 该项目不包含配套工程,营运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影响,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管线全程敷设光纤报警线;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进行定期检查,若发现管道渗漏,及时组织抢修。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