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生物质炭及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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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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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生物质炭及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郑州市新密市新密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裕中电厂以南,电厂路以西 |
河南时代盛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郑州市新密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裕中电厂以南,电厂路以西,占地67656.79m2,设计年产液体纳米生物质炭100万t,生产工艺为“生物质炭入场-生物质炭仓-生物质炭粉碎-中间料仓-棒磨-原浆罐-缓冲罐--纳米粉碎-成品中间罐-成品槽-装车”。该项目拟新建3条液体纳米生物质炭生产线,主要建设原料仓、破碎机、棒磨机、纳米机组、成品罐等设施。项目总投资59000万元,环保投资为297.2万元,占总投资的0.5%。 |
1、废气:项目受料斗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仓进料带式输送机落料点下料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原料仓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5~DA010排放,中间料仓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颗粒物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3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3.0kg/h)、《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附录2通用行业其他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池,事故废水收集至事故水池,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工艺用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至冲洗水池,逐步由泵泵入浆池,设备冲洗废水、循环水站排污水收集至浆池沉淀处理,浆池清水再回用于工艺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暂存池,然后逐步泵入浆池,回用于棒磨工序。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带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破碎机、棒磨机、纳米机、各类泵及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预测,项目四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瓜庵村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废物:项目一般固废除尘器收尘、浆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铁和废包装袋定期外售,一般固废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固废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废油桶和实验室废液等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5、环境风险:项目风险为简单分析,在采取设置天然气管道截断阀、设置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池、分区防渗等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影响可接受。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