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30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4-17
  • 2026-04-17
  • 2026-04-17
  • 2026-04-2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数智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数智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17-202642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数智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

中牟县东风路和中兴路(原西环南路6号)交叉口东北角

郑州玖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252572.63m2,现拟投资50000万元对现有厂区进行整体智能化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和技术,更新产品方案,达到年产6万辆整车生产产能。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冷轧板-冲压-焊接-涂装(前处理、阴极电泳、电泳烘干、焊缝密封、PVC底涂、喷漆、烘干、检查、补漆、注蜡等)-装配-整车检测-成品

1、废气:焊接和打磨工序设置密闭间,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分别经1套滤筒除尘器+1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一套两级袋式过滤器+干式纸盒+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处理,之后与电泳烘干、喷漆烘干、涂胶烘干和流平废气引至RTO蓄热燃烧装置进行处理+120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设置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各烘干室天然气燃烧废气设置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点补、注蜡以及电泳废气经1套袋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采用一套碱液喷淋+1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一套高效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2、废水:运营期电泳清洗废水经混凝+气浮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合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进行处理后,之后与其他清净下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运行期焊接、冲压等高噪声设备以及风机等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空压机配备专门的空压机房,风机安装消声器,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包括废边角料、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废砂纸、滤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水性漆桶和水性清洗剂桶、纯水制备及软水制备废滤材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溶剂包装桶、电泳前处理槽体滤渣、废清洗剂、废过滤袋、废干式纸盒和漆渣、废超滤膜、废遮蔽材料、废抹布和手套、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及废活性炭等,以上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采取两次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公示方式,同时在企业周边居民区张贴了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内容,制作了纸质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并现场填报87份公众参与调查表,期间没有公众持反对意见。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