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晶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分装10万吨植物营养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河南晶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分装10万吨植物营养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晶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晶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分装10万吨植物营养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豫龙路与飞龙路交叉口向南200m路东 | 郑州蓝天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租赁已建成标准化厂房11599.4m2,建设年分装10万吨植物营养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1、废气:磨粉、投料废气:项目各上料口上方设置顶吸式集气罩,磨粉和搅拌罐密闭运行,设置集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 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水洗塔+除雾(TA002)处理,经1 根15m高排气筒(DA001);颗粒物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表4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氨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15m高排气筒,氨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4.9kg/h,臭气浓度标准限值2000(无量纲))。 2、废水:①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水洗塔吸收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配料工序,不外排;②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院化粪池暂存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原料废包装袋、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废过滤网和滤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采用密闭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废油桶和废润滑油分类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以上危险废物均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废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