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31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4-21
  • 2026-04-21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郑州市伟宏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托盘3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郑州市伟宏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托盘3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郑州市伟宏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托盘3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421日至2026427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伟宏塑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伟宏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托盘30万件建设项目

郑州市中牟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洪路北经一路西郑佰祥厂区南面一层4#厂房

册融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600万元,租赁河南郑佰祥车饰有限公司院内标准化厂房进行年产塑料托盘30万件项目建设,厂房占地面积2800m2。生产工艺:外购塑料颗粒→混料→上料→注塑→冷却成型→修边→装配→检验→入库。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注塑废气:注塑设备位于车间内,在每个注塑机挤出口设置集气罩,危废间设置废气收集管道,使危废间保持微负压状态,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破碎粉尘: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同时破碎车间保持微负压状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与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郑佰祥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入中牟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料头边角料、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模具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废洗螺杆料收集后外售;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噪声类型,经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软连接及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三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