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42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5-25
  • 2026-05-25
  • 2026-05-25
  • 2026-05-29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河南十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彩铝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十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彩铝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525-2026529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十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十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彩铝产品项目

巩义市鲁庄镇铝精深加工小微企业园

河南智森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在巩义市鲁庄镇铝精深加工小微企业园建设年产15万吨彩铝产品项目。主要原料:铝卷、铝箔等,辊涂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上卷-前处理-辊涂-烘干固化-收卷-成品;喷涂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分切-上件-前处理-喷涂-烘干固化-检验-包装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建设辊涂生产线(含前处理)3条、喷涂生产线(含前处理)1条等。

1废气:调漆、铝卷辊涂工序和危废暂存间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RTO燃烧装置处理;固化烘干工序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直接引入RTO燃烧装置中处理;RTO采用低氮燃烧器,RTO天然气燃烧废气随固化有机废气经过RTO装置后一并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的旋风收尘器+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室漆雾经“水帘+除雾器+干式过滤器”处理,喷涂工序和铝箔辊涂工序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RTO燃烧装置处理;固化烘干工序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直接引入RTO燃烧装置中处理;RTO采用低氮燃烧器,RTO天然气燃烧废气随固化有机废气经过RTO装置后一并经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密闭收集,经生物过滤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喷漆水帘废水经喷漆水帘污水处理站(工艺:芬顿试剂预处理+混凝沉淀)处理后与脱脂后清洗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沉淀+砂滤+反渗透+蒸发),处理后的水回用于生产。水性漆辊轴及喷枪清洗废水采用涂料桶收集,分颜色储存,待下次用相同颜色涂装时,与同种颜色的漆混合配置涂料,合理利用;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近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远期规划,待西侯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排入西侯污水处理厂。

3噪声: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材料(木托、打包带等)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单位;废包装材料(水性漆桶)由涂料供应商回收利用;边角废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喷塑塑粉回收系统回收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为脱脂槽渣(含废液)、钝化槽渣(含废液)、废包装桶(油漆桶、稀释剂桶、脱脂剂桶、钝化剂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废反渗透膜、废漆渣、废清洗剂、干式过滤器废滤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含蒸发残留母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厂区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于202591日在巩义搜门户网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同时于202619日在巩义搜门户网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于2026114日和2026120日分别中国劳动保障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同时将项目信息张贴于项目厂区周边。在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附近居民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反馈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