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对“郑州广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个电池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郑州广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1800万个电池配件生产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以西、锦江路以南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以西、锦江路以南,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2号车间,建设年产1800万个电池配件生产项目。主要设备:卧式注塑器、立式注塑器。
| 1、废气:项目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除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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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联系电话:0371—5650700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建街东段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