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郑州德赛尔陶粒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覆膜支撑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德赛尔陶粒有限公司 | 年产10万吨覆膜支撑剂建设项目 | 巩义市大峪沟镇新材料小微企业园 | 郑州玖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大峪沟镇新材料小微企业园,扩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50m2。项目主要生产工艺:陶粒砂/石英砂-投料-砂子加热-混砂覆膜-破碎-筛分冷却降温-成品筛分-包装入库。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10万吨覆膜支撑剂。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 | 废水: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 废气:投料粉尘、砂子加热废气、混砂覆膜废气、破碎废气、筛分废气、冷却废气、包装废气等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筛分废料、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陶粒砂生产线,废滤袋、废包装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