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50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6-23
  • 2026-06-23
  • 2026-06-23
  • 2026-06-29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郑州郑西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郑西健康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郑西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郑西健康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23-2026629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郑西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郑西健康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 

郑州市荥阳市高村乡穆寨村、吴村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西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该项目位于郑州市荥阳市高村乡穆寨村、吴村,规划用地面积约284亩(含规划道路和绿地),总建筑面积约23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定制化厂房、标准化厂房、冷库和综合楼,配套建设12000m3/d规模的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和蒸汽管网等基础设施。

1、废气。污水处理站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气浮池、两级AO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池体加设盖板并设置集气管道,污泥脱水间设备密闭并设负压集气管道,各产臭点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1套喷淋+生物滤池设备处理,最终由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表1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2废水。产业园入驻企业产生的废水、综合楼生活污水以及污水处理工程产生废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质指标满足《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间接排放标准及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进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枯河。

3、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局部减振、隔声、消声、软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尽量使设备置于室内。通过预测,噪声源对边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的主要有餐厨垃圾、栅渣、污水处理污泥、废脱硫剂、生活垃圾。其中餐厨垃圾塑料桶密闭暂存后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栅渣和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在污泥暂存间暂存,污泥送至郑州润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栅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再生利用。栅渣和污水处理污泥暂存于84m2的污泥暂存间。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化验及在线废液、废润滑油,收集后在10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无反馈意见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