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51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拟审批公示
  • 2026-06-30
  • 2026-06-3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市新郑梅久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绿色数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对郑州市新郑梅久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绿色数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新郑梅久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绿色数智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王口村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新郑梅久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龙湖镇王口村,依托现有工程生产车间建设年产10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绿色数智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现有工程产能为年产30万吨石英砂,本次改扩建工程拟将现有筛分设备替换为产能更高的方形摇摆筛,项目建成后石英砂生产线产能为年产100万吨石英砂。石英砂生产工艺为:天然石英砂(原砂)一筛分、分级一包装一抽检一成品。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

1、废气:运营期项目物料传送带封闭、筛分后物料的落料口封闭在传送带内、转载点废气通过集气管道引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包装机底部的密闭管道设置一根支管,将吨包袋内产生的废气密闭引至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袋式除尘器更新为覆膜袋式除尘器。烘干、筛分分级、皮带转载、包装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15)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综合利用不外排。厂区无废水排放口。

3、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为筛上物、检验废料、除尘器收尘、废弃包材等;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油桶等。筛上物、除尘器收尘回用于陶粒砂生产,检验废料回用于各产品生产,废弃包材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间(50m2)暂存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桶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15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679109

通讯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