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巩义阳光医院扩建70张病床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巩义阳光医院 | 扩建70张病床位项目 | 巩义市新华路2号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新华路2号,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建筑物进行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不改变现有医院现有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前提下,通过改造将现有床位90张扩增为160张,增加70张,同时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医护人员和环保设施。医院就诊流程:病人-挂号-就诊、检查-住院、治疗、护理-复检-出院。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 废气:东院区煎药室异味废气经收集后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一同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西院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高于屋顶排气筒。 废水。东、西院区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东、西院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巩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未被感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医疗用品外售综合利用,未被感染的输液瓶(袋)收集后定期委托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中药药渣外售堆肥综合利用,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更换后厂家回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