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巩义市良阁模具有限公司年产80吨铝制模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巩义市良阁模具有限公司 | 巩义市良阁模具有限公司年产80吨铝制模具建设项目 |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康店园区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投资200万元,租赁现有闲置车间500平,建设年产80吨铝制模具建设项目,主要工艺流程为:铝锭-称量-熔炼-浇注-翻箱落砂(砂处理-混砂-制芯-造型)-铸件冷却-清理精整-检验、入库,主要生产设备为中频炉、制芯机、自动造型机、砂箱、环保设备等 | 一、废气。项目熔炼烟尘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砂处理、翻箱落砂及混砂粉尘、清理精整粉尘经集中收集,经1套旋风除尘器(TA003)预处理后与熔炼烟尘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TA001)深度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浇注、制芯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15m3)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不外排。 三、噪声。营运期采取安装减振基础、消声、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