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和谐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和谐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和谐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 | 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建设路与轩城大道向西 200 米路南
| 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厂房两层,面积7572方米,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年处理利用废矿物油3.6万吨,二期为年处理利用废矿物油3万吨、年处理利用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3千吨。主要工艺:废矿物油-过滤-蒸馏-精制基础油,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沉降-破乳-薄膜蒸发-废水处理 | 一、废气。一期、二期储罐呼吸废气、工艺废气采用一套“天然气焚烧炉+碱液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0m 排气筒排放(DA001);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措施,废气经1根8m排气筒排放(DA002);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池体密闭+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二、废水。工艺废水及冷却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 25t/d,处理工艺:隔油+破乳+气浮+混凝沉淀+芬顿氧化+水解酸化+A/O+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废水直接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营运期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一般固废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进行了2次网络公示,并在二次网络公示期间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并将项目信息张贴于厂区外。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