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56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7-13
  • 2026-07-1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东红一号(新密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生物质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东红一号(新密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生物质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东红一号(新密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生物质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713-2026717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东红一号(新密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东红一号(新密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生物质炭建设项目

新密市大隗镇龙王庙村(小微企业创业园区)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工业用地共计3027m2,拟投资800万元建设年产4500吨生物质炭建设项目。主要设备:破碎机,烘干机,炭化炉,余热蒸汽发生器,筛分机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坚果壳,椰壳等)-破碎-烘干-炭化-冷却-筛分-包装成品。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投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工序粉尘、燃烧废气经采取1套“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SNCR+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冷却工序定期排污水用于厂区硬化地面及周边道路洒水降尘;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及锅炉软水制备装置再生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硬化地面及周边道路洒水降尘;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4、固体废物。①一般固体废物: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脱硫石膏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水泥厂综合利用;制氮机定期更换的废过滤器、废分子筛在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原厂家回收。②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等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