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595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7-21
  • 2026-07-21
河南茵万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保温轻集料、15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茵万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保温轻集料、15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河南茵万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保温轻集料、15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21-2026727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茵万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河南茵万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保温轻集料、15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道路与科技二路交叉口东南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茵万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保温轻集料、15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王村镇鹏盛产业园。该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厂房(4851m2进行建设,生产工艺:保温轻集料:废聚氨酯泡沫-粉碎-分选-混合搅拌-包装入库;生物质颗粒:农作物秸秆、锯末-粉碎-分选-高压成型-包装入库。

1、废气:项目废气为入仓、上料、粉碎、分选、混合、成型、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各工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TA001+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以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限值(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1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PM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分选废料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集尘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回用于轻集料生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10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就近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