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64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8-03
  • 2026-08-03
  • 2026-08-03
  • 2026-08-07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巩义市豫园孟亚铸钢厂年产8000吨铸钢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巩义市豫园孟亚铸钢厂年产8000吨铸钢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3-202687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巩义市豫园孟亚铸钢厂

巩义市豫园孟亚铸钢厂年产8000吨铸钢件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站街园区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由于厂地拆迁项目迁建,租用现有闲置厂房1584平方米,办公室200平方米,建设原有年产8000吨铸钢件项目生产工艺消失模铸造工艺流程模型处理-熔化-浇铸-落砂-清理打磨-抛丸-退火-成品主要设备节能型无芯感应熔化炉加热专用变频电源钢壳带磁轭,造型设备,浇铸设备,砂处理设施,退火炉,抛丸机,真空泵,检测仪器及环保设备等主要原材料为钢铁边角料,消失模,石英砂等迁建后无淘汰类设备,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能源消耗不

一、废气。熔炼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型、翻箱落砂、砂处理、铸件清理废气经旋风除尘器(TA002+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浇注浇冒口上方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浇注下方真空砂箱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60m3)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不外排。

三、噪声。营运期采取安装减振基础、消声、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