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6-0068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6-08-11
  • 2026-08-11
关于拟对中科粉研(河南)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片金刚石4寸散热片和60吨微纳米球形金刚石粉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现将中科粉研(河南)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片金刚石4寸散热片和60吨微纳米球形金刚石粉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批复公示。公示期为2026811-2026817(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4万片金刚石4寸散热片和60吨微纳米球形金刚石粉体项目

郑州市高新区河阳路以北、青梅路以南、红杉路以西、丰桥路以东

中科粉研(河南)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40000万元,占地面积74建设年产4万片金刚石4寸散热片和60吨微纳米球形金刚石粉体项目。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一起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双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废气:激光加工废气采取全封闭设备,管道密闭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三、固废:生产固废应按《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存储、分类处置利用。一般固废临时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设计、施工,固废堆场全密闭设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进行建设,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安装、消声、隔声等噪声防护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不涉及

 

二、听证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985728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银兰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305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