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公司荥阳分公司金刚石热管理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公司荥阳分公司 | 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公司荥阳分公司金刚石热管理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21号 | 郑州富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用精工锐意科技(河南)有限公司3#厂房厂房一层、二层部分区域共1000平方米,拟建设金刚石热管理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 废气:超声波清洗、熔渗前处理工序废气:超声波清洗工序设置三面封集气罩收集、熔渗前处理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共同汇入废气主管道,进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超声波清洗、熔渗前处理工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5kg/h)的要求及涉VOCs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低于30mg/m3。 1、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石墨坩埚和模具、废金属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每次更换前企业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办理好危废转移联单手续,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不在厂区暂存。超声波清洗废溶剂、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耗材、废研磨液、废研磨渣、研磨液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