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省隆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铜基复合新材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省隆威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隆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铜基复合新材料项目 | 郑州市巩义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康店园区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康店园区,本次依托现有8号(原5号)厂房建设,不新增占地。总投资6700万元,建成后年产6万吨铜基复合新材料。主要设备有:无氧铜排铸造生产线、挤压机、铜铝复合排压机、打磨机等,主要工艺:铜板熔化保温-上引连铸-挤压剪切-打磨-复合。 | 1、废气:熔铸废气经3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中有色金属压延工业及铸造工业的排放要求;打磨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循环冷却水排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不涉及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