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郑州天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芯特种光缆生产线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天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天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芯特种光缆生产线改造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京城路与禹锡南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 河南清澜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主要为光缆车间和光纤厂房),同时3号光缆车间增加2条成缆生产线、2条护套生产线和2条填充绳生产线,相应光缆产能增加150万芯公里/a,同步通过启用1台(条)着色和二套工序的备用设备,满足本次扩产要求;其他车间产能保持不变 | 1、废气:着色机密闭、挤塑及喷码环节设集气罩、模具清洗设通风橱,废气引入光缆车间VOCs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TA001+15m排气筒DA001),车间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要求(NMHC60mg/m3)、《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NMHC50mg/m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A级企业(NHMC20mg/m3,去除率≥80%)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要求(NHMC20mg/m3,去除率≥80%)。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人数。废水主要为循环系统新增排水。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废光纤、废钢带、废铝带、废光缆、废钢丝、废纱、废胶、废管子废墨瓶、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含油抹布、废油墨瓶、废活性炭、废酒精瓶、废清洁棉球和废紫外线灯管为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