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四禧羊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年存栏8.8万只绵羊养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四禧羊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河南四禧羊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年存栏8.8万只绵羊养殖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高山镇纸坊村、高山村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四禧羊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荥阳市高山镇纸坊村、高山村。项目总投资68000万元,厂区占地总面积为285.17亩,本次扩建在现有工程场区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本次扩建工程设计养殖规模为年存栏8.8万只绵羊,主要建设10座多层羊舍及配套环保工程等。 | 废气: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为饲料加工粉尘,羊舍、堆肥车间、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有机肥基料粉碎、筛分过程粉尘及食堂油烟。项目饲料加工车间(投料、粉碎、混合)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肥基料粉碎及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项目堆肥车间(羊粪好氧发酵)、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集气装置收集,经“碱洗+水洗+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氨、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要求。 项目沼气经脱硫装置处理后,部分用于职工食堂作燃料,剩余经火炬燃烧后排放,SO2、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动态离心+静电式”复合式净化设备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要求。 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养殖废水(羊尿、羊舍冲洗废水、喷淋塔排水)及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经场区污水处理站(工艺:固液分离机+气浮反应器+调节池+UASB反应器+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废水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全部用于场内牧草区及配套果园灌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直接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站好氧生化系统处理。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羊粪、污泥在堆肥车间发酵制取有机肥基料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有机肥基料及饲料加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经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外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病死羊及胎盘经冷库暂存,委托漯河浩源畜牧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运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羊叫、生产设备及风机等,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有基础减震、消声及房屋阻隔等。 | 进行了两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和报纸公示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