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6-00059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6-02-16
  • 2016-02-16
河南省惠丰金刚石有限公司年产3亿克拉汽车用微米、纳米金刚石粉体材料、超硬材料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

公示期为2016216日-2015222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省惠丰

金刚石有限

公司

河南省惠丰金刚石有限公司年产3亿克拉汽车用微米、纳米金刚石粉体材料、超硬材料建设项目

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纬路南,经一路东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惠丰金刚石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万元,在郑州市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纬六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南角,征用工业用地15.5,建设年产3亿克拉汽车用微米、纳米金刚石粉体材料、超硬材料建设项目,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为:破碎-分级—烘干-粒度检查-称重、包装、入库。主要设备有气流粉碎机、球磨机、自动化颗粒分级机。项目劳动定员6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项目废水在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集聚区的污水管网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然后进入贾鲁河属淮河流域。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北侧536m的七里岗村。

 

运营期环境影响措施:

1)生活污水经AO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采用“中和+曝气+絮凝沉淀“的工艺处理后外排,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同时满足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经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贾鲁河。

2)项目气流粉碎机尾气和球磨破碎工序粉尘分别经各自的布袋收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酸煮过程挥发的硫酸雾采用三级碱液吸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无组织酸雾需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效率不低于60%),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对于小型饮食业单位的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气流粉碎机、空压机、球磨机、除尘器引风机、自动化颗粒分级机、离心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

4污水处理站的中和废渣、污水站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拟外售综合利用。

浓硫酸的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其他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51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