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16年2月17日-2016年2月23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郑市泽源水务有限公司 | 郑州华南城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7.0万m3/d) | 新郑市郭店镇纬一路与滨河大道交叉口西南角(郭店镇北郭寨村西侧)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新郑市泽源水务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0万元建设郑州华南城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7.0万m3/d),厂址位于新郑市郭店镇纬一路与滨河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厂区总占地面积94671.4㎡。 | 废气:粗细格栅、污泥脱水单元等恶臭源拟采取密闭措施,并由引风机将恶臭废气引至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进行处理(效率为90%),经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生化池、沉淀池等处的无组织恶臭气体,工程拟采取的防范措施有: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合理选择设备和设计参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可尽可能减轻污水处理厂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无组织排放H2S、NH3四周厂界预测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和工艺废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标准A级要求,直接经厂区南部总排口,排入潮河。 噪声:采用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工程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厂界围墙屏蔽效应后,四周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废:一般固废经调理+机械脱水+石灰稳定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并经检测批准后全部送往垃新郑市生活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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