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2月19日—2016年2月2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 | 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板带建设项目 | 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院内 | 郑州泓腾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拟投资14666万元,在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力同铝业(河南)有限公司院内建设年产5万吨铝板带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7mm铝板)—冷轧—重卷切边—退火—冷却—拉矫-包装入库。 | 废气:轧制油雾通过油雾净化系统净化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不凝气经15m高排气筒排出车间,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退火油雾经风机抽出车间后,通过15m高排气筒于车间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执行)》(GB18483-2001)中标准(小于2.0mg/m3)的要求;另外,本次工程非甲烷总烃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测最大浓度值为1.4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2、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冷却塔排水及生活废水经过厂区内设置的污水管网,共同汇入厂区内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减震垫。 4、固废:轧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边角料集中收集定期卖给废品收购站,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运往荥阳市垃圾处理站;废弃轧制油、废弃硅藻土、废弃过滤介质均要求日产日清,直接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发放公参表25份,回收25份,支持率84%。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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