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6-00091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6-03-10
  • 2016-03-10
新密市裕锦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400吨塑料碎片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3月10日—3月16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密市裕锦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新密市裕锦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400吨塑料碎片建设项目

新密市城关镇高沟村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密市裕锦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在新密市城关镇高沟村建设年加工400吨塑料碎片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矿泉水瓶、纯净水瓶)—脱标—破碎—比重分离—脱水—包装—成品。

1废气:项目的原料为废塑料瓶整瓶,瓶内会残留有少量水分,破碎后的产品规格为16mm—25mm,均为片状,粒径较大,且破碎过程为密闭式,因此破碎过程无粉尘产生。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分离废水及脱水工序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暂存在循环水池中,最终回用于生产过程;运营期职工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噪声: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4、固废:生活垃圾、分离池泥沙等杂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送至当地垃圾中转站集中统一处理;项目废活性炭由活性炭生产厂回收进行处理再生;废标签及废塑料瓶盖碎片收集后暂存于原料库内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旱厕粪污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