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3月15日-2016年3月2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宏拓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郑州宏拓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支珩磨油石及2万件珩磨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176号
|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主要生产珩磨油石及珩磨附件,年产量50万支珩磨油石和2万件珩磨附件。
| 1、废气 (1)烧结废气:改扩建工程压制烧结工序粉尘排放浓度为8mg/m3,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 1标准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排放限值 30mg/m3;排气筒高度为 15m)。 (2)喷砂粉尘:改扩建工程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7mg/m3,排放速率为0.00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的要求。 (3)本次改扩建工程无组织粉尘排放量0.028t/a,各厂界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5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要求。 2、废水:改扩建工程反冲洗废水产生量为0.0693m3/d(18.018m3/a)。这部分废水主要为高盐废水,视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劳动定员15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48m3/d(4.8m3/a)。此次环评依托利用现有的化粪池,对员工生活废水(盥洗废水)进行处理,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与反冲洗废水进行混合,该部分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可满足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近期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贾鲁河。 3、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预测值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各噪声敏感目标预测值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铁屑、废乳化液冷却水中泥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密封不锈钢容器,放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由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