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6-00136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16-04-13
  • 2016-04-13
郑州豫港制药有限公司高端制剂建设工程项目

郑州豫港制药有限公司

高端制剂建设工程项目拟批准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公示期2016413—2016419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豫港制药有限公司

高端制剂建设工程项目

中牟县官渡工业园区春秋路以南、金菊五街以西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豫港制药有限公司拟投资80341万元,建设高端制剂项目,项目生产产品包括片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等。生产工艺为:片剂:配料-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压片-包衣-包装;胶囊剂:原料-检验-配料-混合-胶囊填充-包装;颗粒剂:配料-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分装-包装;散剂:原料-检验-配料-混合-总混-分装-包装;粉针剂:原料-检验-分装-灭菌-包装。

1、废气:锅炉废气经多管旋风+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要求;油烟废气经3套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85%)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所在建筑物顶部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对中型食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75%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经相应工段的三级过滤器捕集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项目软水制备废水、纯化水制备废水、注射用水制备废水和纯蒸汽冷凝水水质简单,属清下水,直接经厂区总排口外排;食堂废水经1座5m3的隔油池预处理后,职工生活污水经1座30m3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它废水混合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A2/O+混凝沉淀+过滤+消毒”,一期工程已建成)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的相关要求及中牟官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出水拟排入中牟官渡污水处理厂内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为混合制粒机、沸腾制粒机、压片机、铝塑包装机、冷水机组、空气压缩机、无尘粉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基础及消声器、建筑隔音等措施进行降噪,噪声源强可降至55~70dB(A)之间,根据预测,东、西、南、北四周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产用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固废由厂家回收;质检工段固废一部分退回厂家一部分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包装废料未被污染的外售废品回收站,被污染的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运往中牟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能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5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