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浩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项目》(报告表)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符卢村村北 |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浩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投资额为3500万元,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符卢村村北,租用祥符卢村村民的厂房5000平方米,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项目。 | 1、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上料粉尘、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砂石原料的卸料粉尘、堆放扬尘以及汽车动力扬尘等。经过有效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抑尘洒水用水、清洗水(回用生产)。生产用水均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洒水。 3、噪声:运输车辆、气泵、传输系统及搅拌系统产生的噪声。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固废,生产固废包括清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洗沉淀池产生的废渣和实验室固废。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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