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1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S233线(原名:S314至S323连接线改建工程(新密境)) | S233线(郑州市S314-G343) |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该项目投资188019.48万元。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境内,起点位于新密市尖山乡银汞峪北,终点位于平陌镇南缸窑南侧,与规划国道G343相接,全长24.808km,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新密市蔓菁峪以北设计速度60或80公里/小时。本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项目施工期扬尘须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各项防尘措施。废水: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运营期雨水进入雨水系统。 废气:施工期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文相关要求。加强引坡段两侧绿化。 噪声:施工期设置临时隔声板,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路面采用低噪声路面、种植绿化带等工程降噪措施。 固废:建筑垃圾送往市政指定垃圾处置场。 | 采取两次公示、发放报告书简本、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发放200份问卷,收回200份,无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