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8月25日-2016年8月3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瑞驰有限公司 | 年产1500万件(服装、鞋、箱包)项目 | 郑州纺织产业园内化工路与白松路交叉口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用地29.62万m2,总建筑面积44.6万m2,包括:车间16.5万m2,仓库3.2万m2,办公楼、研发中心、展厅2.5万m2,后勤服务建筑22.4万m2;项目建设毛皮鞋生产线25条,皮包生产线12条,皮革及毛皮服装生产线13条。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及食堂油烟,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引致车间顶部排放(排气筒28.6m)(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郑州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之后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后,经距离衰减,各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活性炭、边角废料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边角废料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废活性炭送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边角废料固体废弃物,全部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置。 |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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