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 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二七商业区项目 | 郑州市二七路(金水河~人民路)、太康路(铭功路~人民路) |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环评仅评价二七商业区地下二层综合廊道系统。建设规模:郑州市二七路、太康路地下管廊共2.079km,其中二七路1.034km,太康路1.045km。 | 施工期: (1)、废气:①施工场地、作业面、堆场定期适量洒水,开挖土方和建筑材料遇大风天气及时覆盖;②施工现场设置围挡;③运输物料采取密闭、遮盖。 (2)、废水: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就近排入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安装隔声罩、消声器、设置施工屏障。 (4)、固废:建筑垃圾应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施工期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23号)相关要求,控制扬尘污染。 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管廊内风机及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的风机,排风井、通风口均设置在道路两边绿化带内,尽可能布置较少的地面通风口,避开环境敏感点,减小通风设施对地面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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