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6-00583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6-10-20
  • 2016-10-20
新郑市龙湖城市湿地公园项目报告书(报批版)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1020日-2016112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新郑龙湖湿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新郑龙湖城市湿地公园项目

新郑市龙湖镇十七里河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26145.85万元占地面积1050亩(700035m2,建设内容包括湿地展示区、管理服务器、游览活动区、重点保护区等。属于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以十七里河为依托,建设沿河湿地公园,有效的改善城市环境,带动区域发展。

施工期:①施工扬尘,严格按照《2015年郑州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的要求,落实好围挡、洒水抑尘、冲洗、保洁及管理工作。

②施工噪声,经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妥善布局噪声设备、布置好运输路线,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可得到有效控制。

③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实现综合利用。

④固体废物,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好清运工作。

⑤生态保护,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运营期:①废水,主要为游园旅客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新郑市双湖水务有限公司(龙湖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②固废,垃圾箱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采取两次公示、发放报告书简本、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发放200份问卷,收回200份,无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51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环评处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