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河道整治项目部 | 郑州市贾鲁河截污工程(尖岗水库-万三公路) | 郑州市贾鲁河(尖岗水库-万三公路)两岸蓝线和绿线之间蓝线外5米处 | 济源蓝天科技责任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为:对贾鲁河(尖岗水库-万三公路)长56.03公里河段现状9.35万吨/日的污水进行截流,共需建设沿河截污管139.68千米;建设郑港大道污水管线711米,万三公路污水管3211米。项目建设总投资62554.15万元。本工程主要途径郑州市二七区、中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惠济区,郑东新区。 | 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在施工期,运行期不产生污染。 1.废水。6个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个施工营地废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集中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设2套化粪池+32m3的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池需作防渗衬砌;车辆冲洗废水选用间歇絮凝—隔油池对机械设备冲洗停放场废水进行处理,每个营地设一套隔油池+沉淀池1套,共8套。 2.施式扬尘。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物料拌和站位置、粉状筑路材料堆放地点应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3.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在敏感建筑物路段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郑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路面开挖建筑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机械冲洗废水的隔油池的含油污泥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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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