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6-00654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6-11-28
  • 2016-11-28
河南凯浦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路、太康路地下空间开发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1128—2016122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凯浦置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二七路、太康路地下空间开发项目  

郑州市二七路(金水河~人民路)、太康路(铭功路~人民路)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85000m2,总建筑面积72000m2,其中二七路开发范围南至二七广场地铁站,北至金水河,开发长度1075m,宽度为26-30m,太康路开发范围东至人民路,西至铭功路,开发长度971m,宽度为16-20m

施工期:扬尘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要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营运期:(1)废气:零售为主的商业活动不产生废气。对于不确定的入驻的污染型商业,如餐饮、娱乐、洗衣房等驻项目应单独评价。(2)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七里河,汇入贾鲁河。(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风风机置于独立的风机隔声间内,在风机间内进行吸声、隔声处理,水泵室内敷设吸声材料,设置专人保养等。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降噪措施后,可降至55dB(A),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 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管理人员、商业活动及其他流动人口等产生的的生活垃圾。项目合理布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最终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